110-2校内奖学金_才艺绩优奖学金申请(设计类)
⎮申请时间:111/2/14-111/3/14 12:00时止(逾期或缺件将不予受理)
⎮交件地点:学务处生辅组
⎮申请详如学务处生辅组网址:https://gcs.asia.edu.tw/zh_cn/RelatedBusiness/110%E5%AD%B8%E5%B9%B4%E5%BA%A6%E7%AC%AC2%E5%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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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范围】
在校期间代表本校参加国家级或国际性正式竞赛,成绩优异,为校争光者。
【申请资格】
(一) 申请前款各目学术表现或才艺绩优奖学金均须为本校在学学生,并须冠以本校「亚洲大学」名称发表或参赛。
(二) 申请本项绩优奖励,应于获奖原因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 出,逾期概不受理。
(三) 学术类研究论文以「篇」为单位,不得重复请奖,亦不得以不完 整之片段、章节或译述请奖。若为师生共同挂名,以奖励其中一人为限,不得同时请领。
(四) 同一案参与国内外竞赛,若已于竞赛期间,领有学校相关补助或申请其他行政奖励者,以不重复申请为审查原则。
【奖励金额】
‣凡参加国家级或国际正式竞赛,成绩优异者,得视获奖名次,颁发奖状乙纸及至多可获颁 1 万 5 仟元奖金;有关运动竞技相关奖励办法暨标准由体育室订定,并适时(订)修定相关实施规定;其他如书法、演讲比赛等奖励标准由学务处订定。
▸凡以团体方式参加竞赛获奖者,至多颁发五万元团体奖金(专案另订之)。
▸学术表现及才艺绩优属特殊专案者须由各业管专案签奉校长核定后发放。
*其他申请办法请详阅「亚洲大学大学部学生奖助学金申请暨发放办法」